关于规范我省驾驶技能培训市场的建议
(张法水 山东省政协委员 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也在不断改善,市民购买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由此也带动了日益增多的市民参与驾驶技能培训,这极大地提升了驾驶技能培训市场的热度。然而在我省的驾驶技能培训市场热闹的表象下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最突出的是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黑教练、黑教练车大行其道。
一些教练员打着专业驾校的幌子利用自有的非法教练车,通过私自收取费用暗中对他人进行驾驶技能培训。这些所谓的教练员使用的车辆是非法教练车,不具备正规教练车的相关设施和配备,属于“黑教练车”,在学员学车时极易出现危险,这也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这些所谓的“教练员”大多数没有教练员资质,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没有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属于“黑教练”,通过这种教练培训出的驾驶人员的驾驶技术也是良莠不齐,部分人成为“马路杀手”。
二是对学员的“吃拿卡要”现象屡禁不止。
即使在一些正规的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些教练员也存在着对学员“吃拿卡要”的现象,暗自收取学员的钱、物、卡等。如果学员“不明事理”,就故意刁难,在培训时态度恶劣,甚至打骂学员。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教练员将学员打伤住院的情形。
鉴于以上乱象的存在,我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驾驶培训市场,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培训学员或结业学员进行电话回访或问卷调查,以调查了解教练员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驾校可以在训练场或驾校内显著位置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公示举报电话。驾校还可以聘请学员为特约监督员,约束教练员的言行,为学员提供一个安全、有序、规范的学车环境。
第二、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违规的教练员予以严厉惩罚。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如存在吃、拿、卡、要、收受学员财物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要对教练员根据其情节采取警告、罚款、吊销从业资格证等手段进行处罚,并在全省驾培行业内进行通报。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建立教练员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对教练员的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严重的纳入黑名单,实行行业禁入。
第三、应坚决取缔“黑教练”、“黑教练车”。
“黑教练”、“黑教练车”现象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正常驾驶培训市场,损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坚决取缔此类违法现象,维护驾驶培训市场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第四、政府部门应合理确定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费的最高限额。
驾校收取驾驶技能培训费是市场行为,但是政府应对驾校收取的培训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限定最高额。私自进行驾驶技能培训的非法教练员收费比正规的驾校收费标准稍微低一些,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私自进行驾驶技能培训现象的滋长。而通过合理确定驾驶培训费最高额的方式来抑制培训费的不合理增长,可以减轻学员的经济负担,并可以一定程度上遏制“黑教练”和“黑教练车”的滋生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