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4日下午15:30,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座谈会在珍珠泉宾馆省人大常委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温守信、副主任刘卿、副主任姚潜迅、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周建青出席会议,山东省人大常委臧天翔、原山东政法学院院长赵喜臣、山东政法学院院长助理刘和海、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律师等四人作为立法咨询专家应邀出席会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由省人大法工委主任温守信主持。大会下发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两份征求意见稿。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结合上述两份征求意见稿向与会人员做了题为《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送审稿)>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送审稿)的>的说明》(征求意见稿)的汇报,汇报内容中主要涉及了以下四个方面:一、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二、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的范围、工作方针和处理意见;三、《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送审稿)》;四、《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送审稿)》。
会上,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律师作为立法咨询专家作专题发言。张律师首先充分肯定我省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总体而言相对完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随后又对此次的地方性法规清理结合自身的实际参与情况从工作任务、工作方法等多方面做了细致的介绍,并着重强调了在清理过程中应当善于发现新问题,突出重点,重点关注法规内容是否已经被上位法涵盖,是否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法规之间是否明显不协调,或者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等等情况。张法水主任律师的发言得到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